“月薪过万以后,我还是想吃路边摊”

1,

周末晚上跟朋友在三里屯逛,回去的时候路过长虹桥下,看到一个路边摊,卖炒饭炒面。
北京的天已经很冷了,这个桥下的路边摊,倒是给这座城市添了几分暖意。
匆匆看了一眼,我打趣道:啊,自从月薪过万以后,我就再也没吃过路边摊了。
朋友以为我在秀优越,咯咯笑起来,他哪里知道,我这是在怀念啊。
每个北漂,都对路边摊有一种别样的情感。那是我们生存底线的港湾,即使再穷困潦倒,再对生活感到失望,心里都还能安慰自己一句:没事儿,再没钱也还能吃得起路边摊呢。
后来,这句安慰就变成了情怀。工资涨了,也去得起高级一点儿的地方了,走进那些装修讲究环境整洁的地方也不怯场了,但是再看到路边摊的时候,还是会不由自主放慢脚步。
没钱的时候啊,迫不及待想见见世面,见过世面以后,却又开始怀念那一口接地气了。
2,
成都有一种路边摊小吃叫蛋烘糕,面粉和着蛋液,舀一小勺到圆形模具里,中间搁点料,有肉松,有青椒和火腿,还有酸豆角,七八种料随你挑,十块钱能买三个。成都长大的朋友,从小到大心里一定有一小块地方是留给蛋烘糕摊的,那是记忆深处最触手可及的美味。
十几年前,杭州各小学的马路边,总是标配着一个葱包烩摊,煤炉子上支起一张铁饼,薄薄一层面皮裹着油条和小葱,用力地被压烤至两面焦黄,再刷上一层甜面酱,吃完一个总要砸吧砸吧嘴再来一个。
郑州的光彩市场上,有个鸡蛋堡摊开了有二十年,摊主是个年近五十的阿姨,熟练地把一个个鸡蛋敲开,摊到模具里,趁着鸡蛋被烫成型的功夫,往里头添一把肉末,再撒上特制的调料粉和几粒葱花,整套动作一气呵成。还在流口水的时候,一个做好的鸡蛋堡就挂到了手指上,这样的美味根本不需要等待。
童年时候对某个路边摊的念念不忘和钟情,总是贯穿着我们的一生。以至于长大后就算只是在手机屏幕上看到,都会注视良久心生感慨。
北方的煎饼果子,放到南方叫做蛋饼,做法类似。小时候有一次买蛋饼,摊主不小心手滑,把刚做完的蛋饼滑进了旁边的油锅里,捞起来再吃,别有风味,至今都念念不忘那一口味道,但再也没好意思跟哪个摊主提出“麻烦再帮我油里炸一下呗”。
路边摊啊,盛放着我们小时候对生活最浪漫的欲望。多少人最初对慷慨这个词的理解,就是“请全班同学每人一根烤肠”,多少人最初的野心,都只是“吃那个路边摊吃到吐”,并且,不用被家长骂。
3,
长大后,路边摊让我们感到踏实。
一个其貌不扬的三轮车,一块红底白字的标牌,上面最简洁地写明卖的是什么,连起个摊名都嫌多余。
没有那么多浮夸的营销,不需要想让人听一次就印象深刻的广告词,也不用在旁边挂个电视机向来来往往的路人强调:我们这家可是上过电视哦!
它不保证会让你的味蕾跳舞,也不会强迫你转发朋友圈集赞打八折,路边摊们的做事风格,简单鲜明粗暴直接,烤冷面就只是烤冷面,要是在前头加个形容词,变成“至尊烤冷面”,只会让过客们踌躇不前,顺便怀疑摊主是不是业务能力不过关,所以才会心虚到加前缀。
去年,中国版的《深夜食堂》口碑大扑街,究其原因,大概是剧里的“食堂”太洋气太精致了,让人没有代入感。
发生在中国这片土地上最能打动人心的故事,发生的背景大抵都是粗糙的,我们这个民族,从基因上来讲还是比较粗犷的,只要天气还不太坏,我们对“露天吃饭”这件事就永远抱有小小的执念。“以天为被”的路边摊们总能满足我们对流浪诗意的渴望,同样的一对情侣,在豪华餐厅里吵架和在路边摊口吵架带给人的视觉冲击是不一样的。
因为,即使整个社会都在追逐金钱,我们内心依旧对“平凡”两个字抱有敬意。
对一个路边摊最让人信服的描述,是“地铁站A口出来往前走200米,右拐,再走50米的那个摊”。每一个有口皆碑的路边摊,都是低调而无名的,对应坐标是那些寺庙里的扫地僧,长相普通却功力深厚。
要是用一个简短的词来形容路边摊,那一定是:实在。
4,
前几天看到一个故事,说有个小姑娘跟男友一起来北京打拼,很辛苦,每天加班到很晚,男朋友总会在地铁口接她下班,然后在旁边的烤冷面摊给她买一份烤冷面,再加一根肠,给她当晚饭,然后看着她吃完。女孩问男孩怎么不吃,男孩说自己已经先买过一份,吃完了。
每天有这样一份守候,生活好像也不算太糟糕。
事情的反转你们大概也猜到了。有一天女孩下班早,男孩还没到,她就跟摊主闲聊,摊主说男孩从来没一个人买过烤冷面。也就是说,男孩根本没吃晚饭。女孩忍着泪等男友,也没戳穿他。这一次,摊主以快收摊了为借口,给他们加了比平时多得多的量。
一份路边的烤冷面,寄托着多少沉甸甸。
我刚来北京的时候,也没钱,有一天晚上11点多,饿了,打开外卖软件发现点不起啥好吃的,依稀记得小区门口有个路边摊,披上外套就往楼下走。
“路边摊嘛,肯定难吃不到哪里去。”
现在回想,这种下意识的信任,恰恰是对路边摊们至高无上的肯定。
走到摊前,看见老板坐在一个小板凳上,守着一锅卤煮,在寒冷的夜色下突突往外冒热气,旁边是两张简易小桌子。此情此景,分外温暖,我一坐,学一口半生不熟的北京腔:“老板,给我来一份儿卤煮。”老板麻溜儿地回应:“好嘞!”
说话间,一份香气扑鼻的卤煮已经上桌。哪里像是第一次光临,倒像是个熟客。
深夜的路边摊总有这种魔力,让一切都显得分外亲近,仿佛天地间只剩下我和眼前这个小摊儿。它一直在等我,而我只为它而来。
5,
七年前第一次来北京,上培训班,住在天通苑。那个时候最大的安全感,来自于夜幕降临后地铁口的一大片路边摊:卖烧烤的、卖炒面的、卖糖炒栗子的……密密麻麻浩浩荡荡,一眼看过去觉得自己拥有全世界。
那个时候还没财务自由这个概念,现在想想,当初的自己其实已经实现了路边摊财务自由,随便走到一个摊前,都点得起。
那种自信,真真是让人怀念。
那时候就爱逛三里屯了。彼时的脏街还没被改造,几十米长的街道两边摆满了各种小摊,不光是吃的,卖什么的都有。最爱去的是一个烤鸡腿的摊,10块钱能买三个小鸡腿,一只只鸡腿被穿成串,随着机器慢慢翻滚,颜色是诱人的,味道是香的,拿到手里要呼呼吹两下才敢入口。
回到老家的时候,念念不忘这一口味道,想着将来有机会漂来北京,一定要每周都去买一回。对那个鸡腿摊的思念,说是朝圣一般的心情也不为过,它寄托着17岁的我对大城市最初的向往。
6,
那个时候,三里屯优衣库正门口斜对面的路边,每到晚上总会支起一个麻辣烫摊。麻辣烫摊跟别的路边摊不一样,它是路边摊里的贵族,用棚支着,人为地制造一种“不得不靠在一起”的亲密感。
它的人气总是最旺,五六七八个陌生人围坐在一起,问老板要一个用保鲜袋包裹着的不锈钢小碟,拿一双一次性筷子,然后开吃。多数情况下是默不作声的,吃完问老板一句多少钱(“少”字不发音),结完帐就走。
麻辣烫摊是一座城市人情味最浓厚的地方,陌生人之间心怀默契相互取暖,真挚又动人。
麻辣烫的摊主们也不一般,他们要学会一项必备的生存技能:会聊天。换句话说,是“会来事儿”。不管是吹牛还是侃大山,总之,麻辣烫的摊主们要让每一位老顾客和新顾客都产生一种幻觉:这个老板好像跟我很熟。
这样,你就会觉得:并不是自己选择了这个摊,而是冥冥之中靠着缘分的指引走到了这儿。
很久以后我和朱小姐想起那个路边摊,都把那个摊主说成“那个大叔”。尽管我们只吃过那一次,却坚信下次再去的时候大叔一定还会认得我们。
7,
优衣库对面的这个摊儿上,老板是个四五十岁的东北男人,来来往往的人估计见过不少,谁是刚来北京斗志昂扬的新人,谁是熬着熬着快要撑不下去的旧人,聊上一两句,总能判断出来。
那个时候的我和朱小姐,属于前者。我们操着一口南方普通话,努力在每个字后面加个儿化音,来让自己跟这座城市显得并不那么陌生。
老板大概是最喜欢跟这样的新人们聊天的,一来当个消遣,二来活跃气氛。席间有个衣着普通的年轻人吃完走了,老板跟他寒暄几句,目送他走出棚外,过几秒回头告诉我们:
“这人可有钱了,开大奔,天天来我这吃,他啊,就好这一口儿,嘿嘿。”
“就好这一口儿”,短短几个字,是每个路边摊都能挂上的金字招牌。无论你身居高位还是在底层打拼,在路边摊们面前,都是一样的。这是一种高度的和谐,什么阶级差异和阶层固化,路边摊们是听不懂的。因为我们“就好这一口儿”。
8,
最近,北京百子湾桥下的快餐小摊火了,一个板车,上面放着好几个锅,一个锅一样菜,快餐只卖15块钱,十几个菜随便挑,摊主也不图赚钱,就为了服务附近的打工人,勤勤恳恳默默无闻地做了二十年。
《北京女子图鉴》里,戚薇饰演的陈可刚到北京,有天晚上差点为一个玉米折腰,口袋里的钱连买个完整的玉米都不够,苦着脸跟摊主砍价,问他能不能卖给自己半个。最后她在北京的冬天里,捧着玉米坐在路边边吃边哭。
这样心酸又真实的剧情,没有切身体会过的人写不出来。
有一次加班到很晚,路上已经空荡荡,有个烤红薯摊正在收摊,我走上前去,问摊主还有没有没卖完的。摊主看我有点狼狈,笑我运气好,我付完钱捧着那个红薯,一瞬间觉得自己好像过得还不错,重新燃起了对未来的期待。
路边摊总是兜着一座城市惊慌失措的人们最后的尊严。它安安静静地伫立在一个个角落,告诉那些时而失意而沮丧的过路人:不要慌,还有我呢。
现在,我已经长大,那些最捉襟见肘的时光好像也已经过去。只是偶尔在路上匆匆走过,瞥见路边那个亮着昏黄灯光的小摊儿,心里啊,还是会泛起一个嘀咕:
“要不,来一口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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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又只吃得起手抓饼的驴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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