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上一个人,或者发现自己还爱着一个人时,会对自己有审视,有评判。“怎么会爱这种人啊?”二十岁的时候并不会,总是一头扎进去,总是。
编辑/吴佩霜、杨晶 影像文字/张知依
柏邦妮
著名编剧、作家,2015年江苏卫视《我们相爱吧》总策划、总编剧,给自己标签“二手性学家”,“理论多过实践,但实践也挺多”,“没有学过性学,却用力散播性知识”。
爱上一个人,或者发现自己还爱着一个人时,会对自己有审视,有评判。“怎么会爱这种人啊?”二十岁的时候并不会,总是一头扎进去,总是。
二十岁的时候,借由爱上的人组成自己,这给了我一小片,那给了我一小片。三十岁的时候,自己长成了,抱着整个儿的自己,看着对方。三十岁那年,失恋,大痛。几乎回到十七岁那年第一次失恋的大痛。打回原形。好朋友说:“你已经不是十七岁那个什么都没有的女孩了。”这句话救了我。我意识到,如今的失恋不会再将整个人击碎,不会再有否定自我的痛苦(虽然短暂的时间里一定有),变得比较像遗憾,像某种疲惫。不让自己崩溃,立刻抽身。这里头有一种基于自保的冷漠。
变得强大了。二十岁的时候,我喜欢控制。在感情里,我是强势的那一方。我并不是一个好相处的人。我把所有的情绪都倾泻到爱人身上,滔滔不绝。现在,我几乎对爱人没有要求,没有现实层面的要求。你开心地活着,陪我玩得开心,就好了。其他的我争取不要求你,我自己承担。
好像不管在不在一段关系里,爱情都变成了一件“小事”。
二十岁的时候,我常常活在一种无爱的恐慌中。也许再也不会有人爱我了。这个世界上谁会懂得我吗?有一天,我在整理自己的旧衣服时,突然感觉到一种平静:这辈子就一个人过了吧。那种电影名打动了我,《为什么我命该如此?》 《濒临崩溃的女人》 莫名其妙的,我特别喜欢看那种孤独的老女人爱上一个非常年轻没心没肺的小白脸惨遭抛弃的故事,感觉会是自己的宿命。现在我觉得,我发自内心地觉得,如果失去了这段爱情,还会有人来爱我的,会有很好的人来爱我。因为我是一个很好的人。
二十岁的时候我读海明威的传记,觉得这个人有问题。写一部小说就换一个老婆,陆陆续续四五个女人,活法不地道。三十岁的某一天,我有一种不可告人的想法。我突然理解了海明威。二十岁初入巴黎,他有一个憨厚老实的妻子。初成名,有一个世故优雅的妻子。战争爆发,有一个并肩作战的妻子。而年纪渐老,有一个安顿生活的妻子。他不过是在不同的人生阶段选择了不同的人。
三十岁出头的那一两年,我发觉,我不再冀求“永远”。如果可以,一直走到最后挺好。如果不可以,好好地走一段路,也不错哇。就像今年看《山河故人》,那句很简单的话,“每个人,只能陪你走一段路。”初初察觉到这一点,我很恐慌。感觉自己变成了一个不老实的人。
激情。我对爱情,激情之类的东西上瘾。我对于“不管不顾,不计代价,全心投入,尽情燃烧”之类的词上瘾。我曾经觉得,这些东西定义了我。如果我不再这样,就不是我了。二十岁的时候蛮容易定义自己的,喜欢清晰的、肯定的东西。如今比较暧昧。似乎觉得拿掉一两块拼图又怎样。连我自己都不太了解自己,别说别人了。
前些日子,反复思考“活着为什么?人生的意义是什么?”这种终极的问题。大概是因为北京持续不断的雾霾天,容易引发这种情绪……一个朋友说,好奇,对未来的人生感到好奇,对自己会长成什么样子感到好奇。这是她活下去的动力。
如今,我有点明白她的意思。顽固的,自我设定的自我,开始一块块动摇剥落。到底自己会长成什么样子?我也不知道。正因为不知道,所以期待。
说回激情。我曾经是一擦火柴一点就着的人,动不动就自燃的人。后来我常常想,激情真的是那么纯粹的东西吗?激情其实混杂了很多东西对吧?比如焦虑,比如逃避,比如……“因为逃避而铸成的错误,我却误以为是激情导致的错误。”这句话曾击中了我。
我们会对自己讲故事,其实那只不过是内心的谣言。
前几年,我和高圆圆聊天,她说她还会写情书,不过不会给对方。自己留着,自己看就好了。给对方,似乎太隆重了,那些字句,那些感情,太强烈了,怕对方有压力。如今,我也会这样,写情书,但是不会寄出。
我们学会了守口如瓶,偃旗息鼓地爱一个人。
我还是很喜欢一些仪式感的东西。庆祝纪念日,外出开房,玫瑰花和香槟,礼物,小旅行,性感的内衣,诸如此类。大多是我一手安排的,每个细节都是我自己设计的。要是以前,应该会感觉委屈吧,为什么你不能满足我之类的。后来,就简单了:喜欢,就这么做,满足自己。
心理咨询师说我爱得像个男人。我看上一个人,我主动追求,我提要求,我订计划。我来把握整个爱情的方向。爱得像个女人,我好像不会?也许以后能学会吧。
我还相信“不爱一个人了,就应该分手”。
咳,三十岁的爱情观,一千字就写完了。二十岁的时候,得洋洋洒洒写一万字吧。
欧文·亚隆说,如果生命是一匹锦缎,前半生好像是正面,看见的是光滑灿烂,而后半生,则是锦缎的背面。没有那么美丽,但是你能看见千丝万缕是如何连接在一起的。
爱情也是如此。三十岁之前,看到的都是随机,偶然。后来看到了一些必然,一些规律。哪有什么阴差阳错,都是理所当然。
我喜欢的人,大多牙齿不好。我自己的牙齿也不好。小时候家境不好,整牙是一大笔钱,错过了整牙的时机。我以为这是巧合。有一次我读玛丽莲·梦露的自传,她说,“我不喜欢牙齿太好的男人。”我突然意识到,我也不喜欢一口整齐亮白牙齿的人,那种笑容太虚假了——其实,我应该是不喜欢家庭富裕的人吧。我下意识地选择了,和我差不多出身的人。
有一种人,强烈地吸引着我。就是被父母遗弃,或者不被父母喜爱的人。我有一种强烈的冲动,要去爱他,保护他,绝对不能丢下不管,要对他好。三十岁的某一天,我突然发现,这就是我妈妈啊。
我妈妈被自己的父母遗弃,她的一生都在追求那不可能得到的父母爱。她对我,是溺爱的。我常有一种念想:“下辈子我想做你的母亲,不要让你受这些苦了。”
有这种气质的人,在人海中对我发光。然而,做爱人的父母,是一种苦涩的命运。何况,我身心里还有一个不肯长大的少女。这种冲突和痛苦,是我前三十年的死结。
倒不是说察觉了就会改变。如今,我还是喜欢这种人。但是,好歹我会警惕了——那些面目可疑的一见钟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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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4年03月0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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