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律严明

“纪”是形声字,从“糸(mì)”,从“己”。本义:用丝绳打结作记号。引申义:记载、约束、管理等。“纪”字有两个读音:jì或jǐ,作姓氏时读jǐ。
《说文》:“纪,别丝也。” 意思是:纪就是用丝绳打上结作记号,以示区别。
甲骨文字形为“己(丝绳缠绕捆绑的样子)”;金文沿用甲骨文字形;小篆字形为“糸”+“己”, 强调用丝绳打结作记号之义;隶书、楷书沿用小篆字形。
汉代杨雄《方言·第十》:“绁、末、纪,绪也。南楚皆曰绁。或曰端,或曰末,或曰纪,皆楚转语也。”“纪”是开端、头绪之义。
《礼记·乐记》:“故乐者,天地之命,中和之纪,人情之所不能免也。”“纪”是要领之义。
《韩非子·主道》:“道者,万物之始,是非之纪也。是以明君守始以知万物之源,治纪以知善败之端。”“纪”是纲领之义。
《吕氏春秋·孟春》:“无变天之道,无绝地之理,无乱人之纪。”“纪”是法则之义。
明代张居正《请戒谕群臣疏》:“以朝廷为必可背,以法纪为必可干,则我祖宗宪典甚严,朕不敢赦。”“纪”是纪律、法纪之义。
《史记·高祖本纪》“纪”是古时史书的一种体裁本纪,专门记载帝王的历史事迹。
晋代陶渊明《移居》:“衣食当须纪,力耕不吾欺。”“纪”是治理之义。
《左传·恒公二年》:“夫德,俭而有度,登降有数,文、物以纪之,声、明以发之,以临照百官。”“纪”通“记”,是记载、记录之义。
纪律严明,是一支队伍取得胜利的保证。在我国古代就有很多著名军事家、政治家治军理政纪律严明的故事广为流传。
曹操(155年-220年),字孟德,沛国谯县(今安徽亳州)人。东汉末年杰出的政治家、军事家、文学家、书法家,三国曹魏政权的奠基人。有一次,曹操亲率大军去打仗。行军的路上,看见路边百姓的麦子都已经成熟了。百姓因为害怕士兵,都逃到外边,不敢回来收割麦子。曹操张贴告示晓谕众军士:我奉旨讨贼,为民除害。有践踏麦田者,一律斩首示众!经过麦田的官兵,都下马用手扶着麦秆,小心翼翼地经过麦田。百姓看见了,欢呼称颂,望着官军的背影跪在地上拜谢。
忽然,田野里有一只鸟惊叫着飞起来。曹操骑的马受了惊吓,一下子蹿入麦田中,踩踏了一块儿麦田。曹操立即叫来执行军纪的官员,让他治自己践踏麦田的罪。那位官员说:“怎么能给丞相您治罪呢?”曹操说:“军令是我定的,我自己都不遵守,谁还会心甘情愿地遵守呢?”随即抽出腰间的佩剑,想要自刎。众人连忙拦住。这时,谋士郭嘉说:“《春秋》说:‘法不加于尊’,更何况丞相统领大军,重任在身,怎么能自杀呢?”曹操沉思了好长时间,才说:“既然古有‘法不加于尊’的说法,我又肩负着天子交给我的重要使命,那就暂免一死。但是我违反军令也应该接受处罚。”于是,曹操用剑割断头上一缕头发,扔在地上,说:“我就用这缕头发代替我的人头!”曹操又派人传令三军,让众人都知道这件事。古人认为,“身体发肤受之父母”,随便割掉头发是大逆不道的事情,是不孝的表现。因此,曹操当众割头发和割脑袋差不多。因此,曹操大军令行禁止,所向披靡,很快平定了叛乱。
常用词语:纪检、纪述、纪律、纪念、纪年、纪事、纲纪废弛、顿纲振纪、纪群之交、违法乱纪、当家立纪、坏法乱纪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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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品释文:
春秋多佳日,登高赋新诗。过门更相呼,有酒斟酌之。农务各自归,闲暇辄相思。相思则披衣,言笑无厌时。此理将不胜,无为忽去兹。衣食当须纪,力耕不吾欺。
晋陶渊明诗移居一首 善华书(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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