护士应敢于对医生说“不”

在临床实际工作中,医护人员是一个团队,共同从事医疗和护理工作。在多数情况下,护士是执行医生的医嘱,这是工作中的分工所造成的,并不代表护理工作就是“配角”。护理本身也是一门专业,有自己的护理规范,在护理过程中或执行医嘱时如发现有违反诊疗规范或护理规范的问题存在,也应及时提出来,并敢于对医生说“不”。下面分享某院曾发生的两个案例。
案例一
某门诊患者因病情需要,医生拟开具止血药,在立止血缺货的情况下,医生找到“凝血酶冻干粉”时,误以为就是自己想用的止血针剂,即予开具。医生开好处方后,复核药师审方不严将药发出,补液室护士接到注射单后认为该药不能注射,遂打电话联系当事医生,当事医生仍认为该药可以静脉用药,当事护士又咨询了另一位有经验的护士,那位护士明确表示该药不能注射,经再次联系当事医生,当事医师猛然醒悟,认识到该药不能静脉用药,最后改为口服用药,避免了一起医疗事故。
凝血酶冻干粉系局部用药,如该药误入血管可导致血栓形成、局部坏死甚至危及生命。该事件发生后,医院高度重视,给当事医生出具了《医疗安全警示通知单》,要求当事人写出个人认识、认真整改,并要求科室进行讨论提出处理意见,对两位护士通报表扬并予以奖励。为避免与凝血酶原复合物发生混淆,当该批“凝血酶冻干粉”用完后即停止采购,改换同类其他药品。此外,以此为契机,医院在加强人防的同时也采用了技防,购入合理用药系统软件,医生开药如不合理即提出警示,同时医生如对某药用法及禁忌等不清楚也可以查询,这样也减少了医生出错的机会和翻说明书的时间,也有效的保证了医疗安全。
案例二
某患者携外购人血白蛋白1支来院要求输注,医生未认真检查即予开具注射单,补液室护士输液前认真检查发现该人血白蛋白已过期,拒绝予以输注。患者当时很不满,认为医生已开具注射单,护士拒绝输注有刁难之嫌,且自己要损失数百元,但经耐心解释输过期血制品的危害后,患者表示理解,护士亲自陪同患者退注射费,避免了一起医疗事件的发生。
以前也曾要求门诊拒绝输注外购血制品,但有时会导致无休止的投诉与纠缠,执行起来较困难,现在仍建议患者在哪家医院购入血制品即在哪家医院输注,但对特殊情况如实在要求输注应签署规范的告知书,说明因无法保证血制品质量,如发生问题需后果自负,在输注过程中,医护人员要认真检查,严密观察,履行自己的注意义务,以确保患者安全。
上述两起案例均为护士拒绝执行医生错误的指令而避免了医疗事件的发生,这种严谨的工作作风和负责任的态度非但未引起医生的反感、指责,事后反而赢得医生发自内心的赞许和感谢。医生下达错误的医嘱如造成不良后果当然要承担责任,如护士执行了医生错误的医嘱也要承担相应的责任。所以说,医护是一个团队,在工作中应互相支持、互相帮助、互相补漏,如发现有违反规范的行为出现,就应大胆指出来,而不应犹犹豫豫,以至于延误时机。敢于说“不”,也是一种担当。
作者单位:上海市嘉定区南翔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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