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寸丁谷树皮
己丑草钱文忠文化随笔·二辑钱文忠著
上海书店出版社2010年6月出版
324页,3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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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汤超骏 朱玉麒
引言
2001年,《史林》杂志发表了钱文忠、王海燕《“三寸丁谷树皮”臆解》(以下简称《臆解》)的短文,认为《水浒传》中“三寸丁谷树皮”的“丁谷”就是敦煌写本中提及的“丁谷”,而印欧语言学界考订后者是吐火罗语A“tru?k”或吐火罗语B“tro?k”的汉语译音,当可视同于拉丁语的truncus,正是“洞窟”的意思;因此,“三寸丁谷树皮”的新解是:“以武大郎短矮丑陋,复无识见,犹如洞窟中之树,为阳光雨露所不及,不得发舒,无由参天,只及‘三寸’。‘皮’者云云,复言武大郎之丑、之弱。”而“洞窟”可能更是一个兼音兼义的外来语(钱文忠、王海燕《“三寸丁谷树皮”臆解》,《史林》2001年第4期,106页)。2007年,钱文忠将该文收入了他关于印度佛学研究的结集《天竺与佛陀》一书中(钱文忠《印度佛教与中国文化》,作者著《己丑草——钱文忠文化随笔·二辑》,上海:上海书店出版社,2010年,26-35页,“三寸丁谷树皮”,在29-30页)。
虽然作者对于这一发明自称“臆解”,却颇为自负,此后还将这一说法作为汉语外来语的例证,写入其演讲稿《印度佛教与中国文化》;2010年,该文收入了他的《己丑草——钱文忠文化随笔·二辑》中。“丁谷”这个新颖的解释,与“般若”“菩提”等等词汇并列,让我们看到了一个外来语穿越中国文化而在古典小说中栖身的行迹。
综观钱说,一是“三寸丁谷树皮”的“丁谷”需要连读,与敦煌写本“丁谷”是一个词;二是印欧语学界已经裁定“丁谷”就是拉丁语“洞窟”的音译。但是,这个脑洞大开的解读,是一个似是而非的“臆解”。根据小说文献的追踪,“三寸丁谷树皮”是一个并列复合词组,恰恰要断作“三寸丁、谷树皮”,“谷树”应该是“榖树”的俗写;而所谓印欧语言学界对于“丁谷”的语源学研究,并非作者所引西方语言学论著中的观点。这篇《臆解》,是一篇中西方文献都未能认真阅读的无稽之谈。
鉴于《臆解》已经开始在《水浒传》的研究中被作为新说而产生影响,因不殚辞费,略作解读,以正视听。
《水浒传》“三寸丁谷树皮”的文本
“三寸丁谷树皮”的出处,来自《水浒传》第二十四回“王婆贪贿说风情,郓哥不忿闹茶肆”,其中有三处提及此词:
这武大郎,身不满五尺,面目生得狰狞,头脑可笑。清河县人见他生得短矮,起他一个诨名,叫做“三寸丁谷树皮”。
王婆哈哈笑道:好教大官人得知了笑一声。他的盖老,便是街上卖炊饼的武大郎。西门庆跌脚笑道:莫不是人叫他“三寸丁谷树皮”的武大郎?(此处引文,据容与堂本为底本之施耐庵、罗贯中著《水浒传》,北京:人民文学出版社,1997年第2版,300-302、313页)
钱文忠在《臆解》中分析说:
研究《水浒传》者亦夥矣,然于“三寸丁谷树皮”大多不施句读。偶亦见有点作“三寸丁,谷树皮”者,当因见下回有“三寸丁儿”之故。以作者之浅陋,尚未见他说。
案武大郎既“生得短矮”,而“三寸丁”于丁中实不为短,所拟已可谓不伦;“谷树皮”云云,更为不辞。则“三寸丁,谷树皮”之断句为解,自系不当,可置不论。
其后,在《印度佛教与中国文化》中,作者又进一步申论:
“三寸丁谷树皮”。这也是见于《水浒传》,乃是武大郎的外号。问题是,六个字的外号实在罕见,如果可以点断,那么应该点在哪里呢?《水浒传》第二十五回,武大郎被西门庆一脚踢中心窝,作者作了一首不怎么样的诗,里面有一句“三寸钉儿没干才”。可见,作者是以为可以断成“三寸钉”和“谷树皮”的。问题于是就出来了,“三寸钉”在钉子里不可谓短了,怎么可以用来形容“身不满五尺短矮”的武大郎呢?且不说这个“谷树皮”云云,也没有办法理解,哪里有一种树叫“谷树”的呢?
以上关于“三寸丁谷树皮”的讨论,归结为“三寸丁谷树皮”是一个词组,中间不能点断,为证成“丁谷”与敦煌写本中的“丁谷”为相同的词句而作张本。
事实上,从《水浒传》小说的文本表述上,“三寸丁谷树皮”确实是应该点断为“三寸丁、谷树皮”的。
《水浒传》在元明之际成书之后,迅速成为雅俗共赏的畅销书,因此其版本关系纷繁复杂。新中国建立初期,人民文学出版社为了提供一个给广大读者可以阅读的《水浒传》范本,由著名的学者郑振铎、王利器先生以天都外臣序刻的一百回本《水浒全传》为底本,以其他七种本子作了全面的校勘。在“三寸丁谷树皮”第一次出现时,写有如下的校勘记:
容與堂本“丁”作“釘”,下文仍作“丁”。各本“谷”作“穀”,下同。又原本“谷”“穀”不分,下不更舉。(施耐庵、罗贯中著《水浒全传》,北京:人民文学出版社,1954年,382页)
图一:《水浒传》各本“谷”字写法举隅
因此,“三寸丁谷树皮”的“丁”,可以作为人丁的“丁”字理解,也可以理解为钉子的“钉”字(“丁”字假借为“钉”,古籍中不乏其例);以三寸长的人丁或钉子比拟武大郎的短矮,应该都是可以成立的。
“三寸丁谷树皮”中的“谷”,在作为底本的天都外臣序刻本中,往往“谷”“穀”混淆,而其他各本则“谷”均作“穀”。据笔者对几种不同章回的《水浒传》版本的对照,当有些版本把代表黍稷一类庄稼的“穀”字简化为“谷”字时,“三寸丁谷树皮”的“谷”字也是简化的;但当在代表庄稼谷物的“穀”字写作本字“穀”时,“三寸丁谷树皮”的“谷”字也都写作了“穀”或者“榖”。这个判断的依据,可以用武松杀嫂这个故事发生地“阳谷县”作为参照。宋代的阳谷县今属山东省聊城市所辖,隋开皇十六年(596)置县,“取東阿縣界陽穀亭為名”(李吉甫撰、贺次君点校《元和郡县图志》卷一〇,北京:中华书局,1983年,259页),陽穀是在穀城山(今称黄山,在今平阴县东阿镇北)之阳而得名。阳谷县的正字应该是“陽穀縣”,而在小说商业性的版本刊刻过程中,为了简省成本,大部分的繁体字业已在这个时候被简化,“陽穀縣”因此成了“陽谷縣”,“穀樹皮”也就成了“谷樹皮”(插图一)。
“三寸丁”和“榖树皮”的解读
图二:《评论出像水浒传》中的“陽穀縣”写法“穀樹”即“榖樹”,“穀”“榖”二字虽然指称不同,但在古籍中的混淆情况也不胜枚举,如顺治十四年序刻本《评论出像水浒传》七十回本的“陽穀縣”就刻成了“陽榖縣”(插图二)。榖樹即楮树,树皮是中国古代造纸的原料。清人程穆衡(1703-1793)《水浒传注略》专门有“三寸丁榖树皮”条,解释云:
《隋书》:男女十七岁以下为中,十八岁以上为丁。云三寸丁者,甚言其短小也。《本草图经》:榖树有二种,一种皮有斑花纹,谓之斑榖。云榖树皮者,甚言其皮色斑麻粗恶也。(程穆衡《水浒传注略》,朱一玄、刘毓忱编《水浒传资料汇编》据道光二十五年王氏听香阁刻本排印,天津:百花文艺出版社,1981年,454页)
程穆衡字惟淳,镇洋(今江苏太仓)人,乾隆二年(1737)进士。其《水浒传注略》被认为是第一部为章回小说作注的专著,当然也是系统考证、研究《水浒传》的第一部专著。他着眼于名物史实、口语方言等细节方面的考证,超越了以往评点派的研究方法,而具有较强的现实意义。《臆解》以为“三寸丁”“谷树皮”的不伦、不辞的俗语,其实在《水浒传》的研究中是已经解决了的问题。
此后,“水浒”学界,也基本上接受了“三寸丁、谷树皮”的复合词组理解。如《水浒词典》“三寸丁谷树皮”条:
三寸丁即三寸钉,喻其矮;谷树皮,喻其皮肤粗,皮色难看。谷,繁体作“穀”,是“榖”的讹字。一说谷树即胡粟,一种皮呈黑红色而且上带黑点的高粱。(胡竹安编著《水浒词典》,上海:汉语大词典出版社,1989年,366页)
又如《水浒语词词典》“三寸丁谷树皮”条:
言其身材短小,相貌丑陋。丁,成年人;谷树,指斑谷,形容皮色斑麻粗恶。(李法白、刘镜芙编著《水浒语词词典》,上海:上海辞书出版社,1989年,14页)
虽然以上的词条关于“三寸丁”和“谷树皮”有不同的理解,但是分为两个词语的做法,在“水浒”学界已是一种通识。
《臆解》因为要证成“丁谷”与西域“丁谷山”的联系,对于《水浒传》在下一回诗句中“三寸丁儿没干才”将“三寸丁”作为一个词的合理性也表示怀疑,以为是《水浒传》的作者不理解“三寸丁谷树皮”这个意思,因此把它断开了。
其实,“三寸丁儿没干才”的诗句并不是所有的《水浒传》版本都有,据笔者所见,只有《忠义水浒全书》一百二十回本才有这句诗,而这个版本的《水浒传》,都将“三寸丁谷树皮”刻成了“三寸丁穀樹皮”(插图三)。如果《臆解》的作者不是通过当代简体字本的《水浒传》考证“三寸丁谷树皮”,而稍加注意原本的用词,则会发现,即使“三寸丁谷树皮”不能拆分,则其中的“丁穀”也断然不能等同于敦煌写本提及的西域“丁谷”寺院和洞窟。
图三:郁郁堂120回本《水浒传》中的“三寸丁谷树皮”与“三寸丁”书影
《金瓶梅》等的旁证
“三寸丁谷树皮”能够断为“三寸丁”和“谷树皮”的重要旁证,是另一部同期而稍晚的小说《金瓶梅》。如所周知,《金瓶梅》作为中国第一部文人独立创作的长篇章回体世情小说,是由《水浒传》武松杀嫂的故事演化而成。《金瓶梅》的前五回改编自《水浒传》的第二十三至二十五回,“三寸丁谷树皮”的绰号也因此在《金瓶梅》中被沿袭,在开篇的第一、二回中,这一词汇出现了三次:
(武大)因时遭荒馑,搬移在清河县紫石街赁房居住。人见他为人懦弱,模样猥衰,起了他个诨名,叫做“三寸丁、谷树皮”。俗语言其身上粗躁、头脸窄狭故也。
(《金瓶梅词话》第一回叶9上、13下,第二回叶7下,东京:大安株式会社,1963年影印万历本,17、26、54页)
以上各段的标点,在《金瓶梅词话》本中均以句号标志,其中“三寸丁”“谷树皮”之间也是句号点断了的,甚至还用“丁”“树”二字代替了两个词组(插图四)。
图四:《金瓶梅词话》本中加了标点的“三寸丁谷树皮”和“丁树”简称《金瓶梅》的版本主要有词话本、绣像本和张评本三个系统,以上所引《新刻金瓶梅词话》的文字,一般认为是《金瓶梅》最早形成期的版本,其后融汇评点文字的《新刻绣像金瓶梅》和《皋鹤堂(张竹坡)批评第一奇书金瓶梅》,也都在相关的部分保留了这些文字,虽然略有差别。这几种版本的《金瓶梅》,“谷”字不再作“穀”“榖”,自然是为了省工的原因,因为“陽穀縣”的“穀”字也一律简化成了“谷”字。
图五:《金瓶梅》张评本和绣像本中的“三寸丁谷树皮”与“三寸丁”书影作为复合词组还有一个重要的依据,是在后两种晚出的版本系统中,第四回再次出现了“三寸丁”单独使用的情况(插图五):
西门庆笑道:呸!忘了。真是姓武只是俺清河县姓武的却少,只有县前、一个卖炊饼的、三寸丁,姓武,叫做武大郎,敢是娘子一族么?(《皋鹤堂批评第一奇书金瓶梅》第四回“赴巫山潘氏幽欢,闹茶房郓哥义愤”,清康熙三十四年(1695)序刻本,叶4上)
以上所引《皋鹤堂批评第一奇书金瓶梅》中的文字,也是有斜点在字旁作为句读标识的。由以上的引用可见,《金瓶梅》的作者将《水浒传》中的“三寸丁谷树皮”理解为“三寸丁、谷树皮”的组合词,不仅解释其对应的两个意思(“身上粗躁、头脸窄狭”),也将两个词缩略为“丁”“树”两字、将其中的一个词单独使用(“三寸丁”),并且在刻版的时候有时也加上了标点隔断。可见在明代作家看来,这个俗语的并列复合词义,是毋庸置疑的。
不仅如此,《水浒传》的研究者,也从明清之际的其他典籍中找到过“三寸丁”单用的其他例证。如明清之际的文学家张岱(1597-1689?)所撰《快园道古》,即其例:
里中有个胡矮子,诨名“三寸丁”,县前开一饭铺,饬极精腆,以胡饭出名。曾石卿作《黄莺儿》嘲之曰:“胡饭寸三高,进阴沟带雉毛,鹅黄蚕茧燕毡帽。扇套儿束腰,拐杖儿等稍,紫榆绰板棺材料。摆摇摇,重阳白菜,错认做老芭蕉。”(张岱撰,高学安、佘德余标点《快园道古》卷一二“小慧部”,杭州:浙江古籍出版社,1986年,97页。此段引文,又见胡竹安编著《水浒词典》,366页;盛巽昌《水浒黑白绰号谭》,上海:上海辞书出版社,2002年,109页)
“三寸丁”的单用,可以证明其与“谷树皮”之间的并列而非兼容关系。
《臆解》对于西域“丁谷”的误读
西域“丁谷”的概念最早引起学界的关注,是由伯希和(Paul Pelliot)公布、罗振玉《鸣沙石室佚书》影印出版(1913)的敦煌文书P. 2009《西州图经》中提及的“丁谷窟”这一词汇,此后在吐鲁番也陆续发现了提及丁谷和丁谷寺、丁谷窟、丁谷天等词汇的文书。此外,一些其他语言的词汇,也提及了“丁谷”这一地名,如敦煌文书中的《钢和泰杂写卷》(已佚)于阗语文书西州行记部分,有“ttiyāk?”,即被还原为“Toyuq—丁谷—吐峪沟”。
《臆解》关于西域“丁谷”的知识来自林梅村先生,其云:
近得读北京大学考古学系林梅村教授《佉卢文文献:中国藏品(1897—1993)》[Kharo??hī Bibliography: The Collection from China(1897-1993), Central Asiatic Journal, 40(1996)2, pp. 188-220],文中有云(p. 200),据敦煌本唐代地理写卷,Toyuk(今吐鲁番吐峪沟)作“丁谷”,其地有佛教洞窟寺“丁谷寺”[可参I. Gershevitch教授《大夏语铭文与写本》(Bactrian inscriptions and manuscripts),载《印度日耳曼语及普通语言学杂志》(Zeitschrift für Indogermanistik und allgemeine Sprachwissenschaft), 72, Berlin, 1967, 59-78]。
TP, 46, 1958),考论汉语“丁谷”及和阗文“ttiy?ka”极有来自吐火罗语A“tru?k”或吐火罗语B“tro?k”之可能,而以tru?k与tro?k之原始型当系trunqo-s,其语义正是“洞、窟”(cave, grotto)。当可视同于拉丁语之truncus或antrum。
但是,覆按林梅村《佉卢文文献:中国藏品(1897-1993)》一文,可以发现《臆解》多处误读了林文(插图六),如以下几个方面:
1. 文中提及的“据敦煌本唐代地理写卷,Toyuk(今吐鲁番吐峪沟)作‘丁谷’,其地有佛教洞窟寺‘丁谷寺’”,是林梅村本人的论述,而并非Gershevitch文中的观点。林文引用Gershevitch文中的观点是在前面一段,提及吐峪沟的佛窟中出土过佉卢文佛教文献残片。林文的页下注提及的Gershevitch一文是在Zeitschrift für Indogermanistik und allgemeine Sprachwissenschaft, 72的第59-78页,实际上这个页码范围是另一位语言学家Werner Thomas的Zu den Ausdrücken mit A ?om, B ?em im Tocharischen(《关于吐火罗语A ?om和B ?em的表述方式》)一文,Gershevitch一文是在该辑的第27-57页。根据林文在正文中的论证,他参考的确实是Gershevitch的文章,但是最后标错了页码。《臆解》根据林文括注了这个所谓的文献依据,并做了翻译,可惜未能目验其文,而径沿林文之误,甚至注错了地方。
图六:林梅村《佉卢文文献:中国藏品(1897-1993)》英文本相关页码2. 文中提及的“Gershevitch教授于上揭论文中,更涉及九世纪和阗文地理写卷一份,其中称Toyuk为ttiy?ka”,实际上是下面提及的J. Hamilton(哈密屯)教授所撰“Autour du manuscript Staёl-Holstein”一文中的观点。“autour”是法文“围绕”的意思,与“auteur(作者)”不是一个意思,《臆解》译作《论钢和泰写卷之作者》,与原意大相径庭;耿昇译为《钢和泰藏卷杂考》,差相近之。
3. 文中提及“J. Hamilton教授撰有《论钢和泰写卷之作者》(Autour du manuscript Staёl-Holstein, TP, 46, 1958),考论汉语‘丁谷’及和阗文‘ttiy?ka(笔者按,当作ttiyāk?)’极有来自吐火罗语……之可能”云云,则并非Hamilton的考论。Hamilton只是认为于阗语“ttiyāk?”可能对应于“吐峪沟(Toyuq)”,更精确地说是对应于“丁谷(Ting-kou/Ting-yu)”。林梅村在文中又参考了另外一位语言学家A. J. van Windekens的著作,后者在Le Tokharien confronté avec les autres langues in- doeuropeennes, vol. I一书中解释了吐火罗语A“tru?k”和吐火罗语B“tro?k”是“洞、窟”之词意。是林梅村根据二者互相独立而并不相干的研究,提出了“汉语‘丁谷’及和阗文‘ttiy?ka’极有来自吐火罗语A‘tru?k’或吐火罗语B‘tro?k’之可能”的假说。
《臆解》对于林梅村文章第200页的误读,不仅出现在正文上下文的关联上,也出现在对于该页注释的理解上。如第三个误读,即对该页注15的“Cf. note 10”需要参考出现在第198页上的注释10中A. J. van Windekens著作的意思没有充分领会所致。以这样的张冠李戴得出“以印欧比较语言学角度观之,上列诸说甚辩”、“如是,则‘丁谷’二字或系外族语词之汉语译音”的结论,并发挥出“洞窟”作为外来语而音义兼美的猜想,无疑自欺欺人。
林梅村教授虽然提出“汉语‘丁谷’及和阗文‘ttiy?ka’极有来自吐火罗语A‘tru?k’或吐火罗语B‘tro?k’之可能”的假说,但据我们的考证,“丁谷”这一中古汉语词汇只对应于今吐鲁番盆地吐峪沟一地。敦煌文书中的《钢和泰杂写卷》于阗语文书在记录西州行记的部分,有“ttiyāk?”,即是对吐峪沟汉语称谓“丁谷”的音译;此后这一汉语词汇影响到了九世纪迁徙而来的回鹘人所使用的回鹘语,回鹘语文书中的t?yoq、tyywq?均当源于丁谷;到了清代,“丁谷”一词又由汉人从回鹘语的发音再次音译为“吐峪沟”这一汉语词汇。在清代,由于清代西域官员在方志编纂中误将吐鲁番盆地的柳中当作库车地名对待,遂把清初《西陲纪略》记录的鲁陈丁谷山也误植在库车库木吐喇附近的却勒塔格山。这个可能也助长了在龟兹语(吐火罗语B)使用地区对“tro?k”对应于“丁谷”的勘同。厘清以上的种种讹误,在没有外来语依据的情况下,我们仍旧只能认为敦煌西域文书中的“丁谷”是汉语词意“丁字形山谷”的解读。
因此,丝路北道上的焉耆语(吐火罗语A)“tru?k”和龟兹语(吐火罗语B)“tro?k”,并不能找到与汉语词“丁谷”相适应的例证,偶然的音近,不能作为比较语言学用以勘同的充分条件。至于要将“三寸丁谷树皮”对应于西域的“丁谷”洞窟,更属望文生义的附会。
余论
由于《臆解》牵扯了西方历史语言学对于“丁谷”的考证,为中国古代小说研究界所难以验证是非,因此《水浒传》的个别研究者开始动摇原本对于“三寸丁谷树皮”的正确的俗语考证,而将《臆解》的推论作为该词的一种解说,写入新的研究中;这一错误的假想已经影响到了古代小说研究的名词考证。
如《水浒传》的研究者盛巽昌解读“三寸丁谷树皮”,就引用了《臆解》的论述,作为新解:
武大郎绰号三寸丁穀树皮,系组合词,乃形容武大郎长得矮小、粗丑。程穆衡说:“《隋书》:男女十七岁以下为中,十八岁以上为丁。云三寸丁者,甚言其短小也。《本草图经》:穀树有二种,一种皮有斑花纹,谓之斑穀。云穀树皮者,甚言其皮色斑麻粗恶也。”(《水浒传注略》)当是。
(盛巽昌《水浒黑白绰号谭》,109页;又见同作者著《水浒人物谱》,上海:学林出版社,2018年,102页;施耐庵原著、盛巽昌补证《水浒传补证本》,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2010年,202页)
盛巽昌根据程穆衡的解读和张岱的例证,认同了“三寸丁、谷树皮”为并列组合词的正确解读。但是《臆解》的所谓“比较语言学”佐证,又使他不得不将外来语的说法作为新说。只是他依旧不同意将“丁谷”的“谷”字简化作“山谷”的意思,因此顺便也更改了《西州图经》中“丁谷窟”的写法为“丁穀窟”,这又使得西域的“丁谷”改变了原本的语意。
从以上的论述中,可知“三寸丁谷树皮”应该断句为“三寸丁、谷树皮”,“谷树”是“榖树”的俗写;敦煌写本中的“丁谷”则应该是汉语词汇“丁字谷”的简称,二者并无关系。从学术研究的方法论而言,即使对于小说文本的考证,也必须遵循历史文献学的规律,为小说语汇寻找准确的表达而予以探讨。《臆解》的推论,违背了知识考古的正确方法,应该予以遗弃。
本文写作过程中,得到苗怀明、沈琛、陈耕、徐维焱诸位学友提供相关资料,并惠予探讨,特申谢意。纸质版详文见苗怀明主编《文学研究》2021年下半年刊。
汤超骏索邦大学文学院
朱玉麒北京大学历史学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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