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党的程序是什么样子的 入党的程序是什么意思

入党的程序是什么

1、入党的同志自愿申请入党并递交入党申请, 期间他们可以首先了解入党的过程和要求。

2、积极要求入党的团员可以参加党校的培训,通过学校培训纠正入党的动机。

3、此后将进行专门的理论考试, 最近的学习考试,通过后将颁发结业证书, 经认证参加过专门的学习并获得资格。

4、在新的党内申请中将选拔优秀人才,由推荐的学生填写推荐表格, 经过党支部的批准和宣传,成为积极的党的积极分子。

5、成为发展的对象:党支部投票后的党家调查后,将被确定为培训对象的重点。

6、党支部经批准为培训重点后, 将对其进行政治审查, 并进行扎龙调查, 了解被调查人员的真实情况。

7、成为预备役党员后, 将有一年的筹备期, 在此期间, 我们要积极向党组织靠拢, 积极学习党的理论和动态。

8、转换为正式党员: 作为储备党员, 一周年后可以像党组织一样提交书面更正申请。

9、党组织将召开分会讨论党员问题, 进行民主投票, 通过投票将转换为正式党员, 并进行宣传。

延伸阅读

入党的程序有哪几个步骤

入党的程序步骤

  年满十八岁的中国工人、农民、军人、知识分子和其他革命分子,承认党的纲领和章程,愿意参加党的一个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执行党的决议和按期交纳党费的,可以申请加入中国共产党。

  (一)自愿提出入党申请

  (二)确定入党积极分子

  (三)进入考察期

  (四)确定发展对象

  (五)短期培训

  (六)政治审查

  (七)确定入党介绍人

  (八)填写入党志愿书

  (九)支委会审查并征求党内外群众意见 (十)召开支部大会

  (十一)上级党组织派专人同申请人谈话,作进一步考察

  (十二)党委审批

  (十三)支部向本人发出入党通知书

  (十四)入党宣誓

  (十五)预备期的培养考察

  (十六)预备期满

  预备期是一年,成为正式党员一般会久于一年

入党程序详细

答:首先自己要求入党,写入党申请书交给党组织;

2、党组织派两名正式党员给申请人谈话;

3、把申请入党人列为入党积极分子来培养;

4、复合入党条件时给予填写入党志愿书;

5、发展预备党员一年期再度考查;

6、达到入党标准时给予转为正式党员。

入党步骤有哪些

1、入党的同志自愿申请入党并递交入党申请,期间他们可以首先了解入党的过程和要求。

2、积极要求入党的团员可以参加党校的培训,通过学校培训纠正入党的动机。

3、此后将进行专门的理论考试,最近的学习考试,通过后将颁发结业证书,经认证参加过专门的学习并获得资格。

4、在新的党内申请中将选拔优秀人才,由推荐的学生填写推荐表格,经过党支部的批准和宣传,成为积极的党的积极分子。

5、成为发展的对象:党支部投票后的党家调查后,将被确定为培训对象的重点。

6、党支部经批准为培训重点后,将对其进行政治审查,并进行扎龙调查,了解被调查人员的真实情况。

7、成为预备役党员后,将有一年的筹备期,在此期间,我们要积极向党组织靠拢,积极学习党的理论和动态。

8、转换为正式党员:作为储备党员,一周年后可以像党组织一样提交书面更正申请。

9、党组织将召开分会讨论党员问题,进行民主投票,通过投票将转换为正式党员,并进行宣传。

入党流程是什么

1、自愿提出入党申请

2 、确定入党积极分子

3、考察1年以上

4 、听取党内外群众意见

5 、确定发展对象

6 、政审

7 、上级党组织预审

8 、填写入党志愿书

9 、确定入党介绍人

10、召开支部大会程序:

11、在审批接收新党员前

12 、预备期的培养考察

13 、预备期满,考察合格,转正。

关于入党的程序

入党程序:

1、个人申请;

2、组织培养(入党对象培养考察期为一年以上),填写入党积极分子考察表;

3、填写《入党志愿书》,要有两名正式党员作介绍人;

4、支部审查,支部大会讨论作出决议,报党委;

5、上级党组织谈话了解、审批(预备期一年以上);

6、入党宣誓;

7、预备期;

8、支部考察预备期,提出能否转正意见,并报党委;

9、党委审查,合条件的转正,不合条件的延长预备期;

10、转正:个人申请;支部大会通过;报党委审批;

11、延长期:支部考察延长期,提出意见,并报党委审查,合条件的转正,不合条件的取消预备党员资格。扩展资料:入党志愿书全称为《中国共产党入党志愿书》,申请入党的同志,经过党组织一定时间的培养、教育和考察以后,党组织认为他入党的条件已经成熟了,就会发给《中国共产党入党志愿书》,让申请人填写,正式履行入党的手续。《中国共产党入党志愿书》经过历史沿革,目前是由中央组织部统一制定,各地方党委的组织部门按样翻印。由基层党组织发给即将提请支部大会讨论的发展对象填写的,是要求入党的发展对象经过一定时间的培养教育。达到一定的要求后,经党组织同意后才能填写的,未经党组织同意不能自行决定填写。

入党的流程

入党程序:

1、个人申请;

2、组织培养(入党对象培养考察期为一年以上),填写入党积极分子考察表;

3、填写《入党志愿书》,要有两名正式党员作介绍人;

4、支部审查,支部大会讨论作出决议,报党委;

5、上级党组织谈话了解、审批(预备期一年以上);

6、入党宣誓;

7、预备期;

8、支部考察预备期,提出能否转正意见,并报党委;

9、党委审查,合条件的转正,不合条件的延长预备期;

10、转正:个人申请;支部大会通过;报党委审批;

11、延长期:支部考察延长期,提出意见,并报党委审查,合条件的转正,不合条件的取消预备党员资格。

入党要经过哪些相关程序

入党程序:

1、要求入党的人,必须自愿向党组织提出书面申请。

2、党组织确定入党积极分子,入党积极分子要填写《中国共产党入党积极分子考察表》。

3、党组织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一年以上的培训、教育和考察。

4、党组织对拟发展对象进行政治审查并做出结论。

5、党支部在听取党小组、培养联系人和党内外群众意见的基础上,确定发展对象,并报上级党组织审批。

6、党组织对发展对象进行短期集中培训。

7、确定两名正式党员作为入党介绍人,填写《中共党员入党志愿书》。

8、召开支部大会进行讨论,做出决议,并报上级党组织审批。

9、上级党组织派专人同申请人谈话,作进一步考察。

10、上级党组织集体审批。

11、发展对象被上级党组织批准为预备党员,预备党员面向党旗进行入党宣誓。

12、预备党员预备期满后,向党组织提出书面转正申请,经支部大会讨论通过,报上级党组织批准,转为正式党员。

入党的步骤和时间

发展党员工作具体操作程序及要求明确如下:

一、申请入党

1、递交入党申请书。年满十八岁的中国公民,承认党的纲领和章程,愿意参加党的一个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执行党的决议和按期交纳党费的,可以申请加入中国共产党。入党申请人应当向工作、学习所在单位党组织提出入党申请;流动人员可以向单位所在地党组织或单位主管部门党组织提出入党申请,也可以向流动党员党组织提出入党申请。入党申请书一般应由本人书写并签名。

2、党组织派人谈话。党组织收到入党申请书后,应组织党员填写《入党申请人基本情况登记表》。党组织书记、副书记或组织委员应当在一个月内同申请人谈话,及时了解其基本情况,帮助其提高思想觉悟,端正入党动机,并形成谈话记录。

二、入党积极分子的确定和培养教育

3、推荐和确定入党积极分子。一般情况下,对经过六个月以上的培养考察,基本具备入党积极分子条件的入党申请人,应当采取党员推荐和群团组织推优等方式产生人选,由支部委员会(不设支委会的召开支部大会,下同)研究决定。推荐入党积极分子人选时,已递交入党申请书且党组织已派人谈话的入党申请人都要列为被推荐对象。确定共青团员为入党积极分子一般要经团组织推荐,吸收28岁以下的青年入党一般应是共青团员。

4、上级党委备案。经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下同)无异议后,填写《入党积极分子公示情况表》《入党积极分子登记表》,经党总支审议、党委备案后,报市直机关工委登记,领取《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表》。

5、指定培养联系人。党组织应当指定两名正式党员作为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联系人。培养联系人的主要任务是,向入党积极分子介绍党的基本知识;了解其政治觉悟、道德品质、现实表现和家庭情况等,做好培养教育工作,引导其端正入党动机;及时向党支部汇报入党积极分子情况;向党支部提出能否将入党积极分子列为发展对象的意见。

6、培养教育考察。通过安排听党课、参加党内有关活动,给他们分配一定的社会工作以及集中培训等方法,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培养教育。培养联系人、党支部每半年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一次考察,并将考察情况及时登记在《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表》中。

入党积极分子每季度书面向培养联系人、党支部汇报一次思想工作情况。党委每年对入党积极分子队伍状况作一次分析,针对存在的问题,采取改进措施。入党积极分子工作、学习所在单位发生变动时,须及时报告原单位党组织;原单位党组织应当及时转交材料;接收单位党组织应当认真审查材料、做好接续培养,培养教育时间可连续计算。

三、发展对象的确定和考察

7、确定发展对象。对经过至少一年以上培养教育和考察,基本具备党员条件的入党积极分子,并准备在年内发展为预备党员的,党支部在广泛听取党小组、培养联系人、党员和群众意见的基础上,支部委员会讨论同意,确定发展对象人选。

8、报上级党委备案。经公示无异议后,填写《发展对象公示情况表》《发展对象备案审批表》,经党总支、党委审核签署意见后,报市直机关工委备案登记,方可列为发展对象。

9、确定入党介绍人。发展对象应当有两名正式党员作入党介绍人。入党介绍人一般由培养联系人担任,也可由党组织指定。入党介绍人要认真完成培养、教育任务。受留党察看处分、尚未恢复党员权利的党员,不能作入党介绍人。

10、进行政治审查。党组织采取同本人谈话、查阅有关档案资料、找有关单位和人员了解情况以及必要的函调或外调等方法,对发展对象本人及父母、配偶、子女和抚养其成长的亲属,以及关系密切的主要社会关系进行政治审查,一般由政审对象所在党支部出具和盖章,同时加盖党委公章。审查情况应当形成结论性的综合性政审材料。凡是未经政治审查或政治审查不合格的,不能发展入党。

11、开展集中培训。党委或市直机关工委组织部负责对发展对象进行培训考核并发放结业证书。培训时间一般不少于三天(或不少于二十四个学时)。未经培训的,除个别特殊情况外,不能发展入党。

四、预备党员的接收

12、支部委员会审查。党支部负责同志或组织委员同发展对象谈话,进一步了解其对党的认识、入党动机以及其他需要了解的情况。在征求党小组、党员和群众对发展对象入党意见的基础上,召开支部委员会,听取入党介绍人关于发展对象的情况汇报,对发展对象有关问题进行严格审查,集体讨论确认发展对象是否具备入党条件。

13、上级党委预审。经公示无异议后,填写《接收预备党员公示情况表》,报党总支审议、党委预审。党委对发展对象的条件、培养教育情况等进行审查,根据需要听取执纪执法等相关部门的意见,填写《发展党员资格审查表》。在此基础上,市直机关工委再次审查,向审查合格的发展对象发放《中国共产党入党志愿书》,并将审查结果以书面形式通知党支部。

14、填写《中国共产党入党志愿书》。入党介绍人指导发展对象填写《中国共产党入党志愿书》,填写完毕一个月内提交支部大会讨论。

15、支部大会讨论。召开讨论接收预备党员的支部大会,有表决权的到会人数必须超过应到会有表决权人数的半数。支部大会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表决,形成决议。赞成人数超过应到会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的半数,才能通过接收预备党员的决议。支部大会讨论两个以上的发展对象入党时,必须逐个讨论和表决。

16、上级党委派人谈话。党委指派党委委员或组织员同发展对象谈话,填写《谈话情况记实表》,并向党委汇报。

17、上级党委审批。党委对党支部上报的接收预备党员决议,应当在三个月内进行审批。党委会审批预备党员,必须集体讨论,逐个审议和表决。

18、再上一级党委组织部门备案。党委审批新发展党员通过后,填写《预备党员备案表》,并在一个月内将入党全套材料报市直机关工委进行审查备案。审查合格的,发放《预备党员考察表》。

五、预备党员的教育考察和转正

19、编入党支部和党小组。党组织应当及时将上级党委批准的预备党员编入党支部和党小组,对预备党员继续进行教育和考察。

20、入党宣誓。预备党员必须面向党旗进行入党宣誓。入党宣誓仪式,一般由党委或党支部(党总支)组织进行。入党宣誓后,要及时填写《入党宣誓活动记实表》。

21、继续教育考察。党支部通过党的组织生活、听取本人汇报、个别谈心、集中培训、实践锻炼等方式对预备党员进行继续教育和考察。预备党员每季度向党支部、入党介绍人书面递交一份思想工作汇报,入党介绍人每季度对预备党员进行一次考察,并将考察情况登记在《预备党员考察表》中。

22、提出转正申请。预备党员的预备期满前一周,本人向党支部提出书面转正申请,党小组提出意见,党支部征求党员和群众对预备党员转正意见,支部委员会审查,对预备党员进行转正前公示,无异议后,填写《预备党员转正公示情况表》,报党总支审议、党委预审、市直机关工委审查。

23、支部大会讨论。讨论预备党员转正的支部大会,对到会人数、赞成人数等要求与讨论接收预备党员的支部大会相同。认真履行党员义务、具备党员条件的,应当按期转为正式党员;需要继续考察和教育的,可以延长一次预备期,延长时间不能少于半年,最长不超过一年;不履行党员义务、不具备党员条件的,应当取消其预备党员资格。

24、上级党委审批。党委对党支部上报的预备党员转正决议,应当在三个月内进行审批。审批结果应当及时通知党支部。党支部书记应当同本人谈话,并将审批结果在党员大会上宣布。党委会审批预备党员转正,必须集体讨论,逐个审议和表决。党委审批通过预备党员转正后,填写《预备党员备案表》,并在一个月内将入党全套材料报市直机关工委进行审查备案。

25、材料归档。发展新党员材料必须客观、完整、规范。预备党员转正后,将《中国共产党入党志愿书》等材料存入本人人事档案或交党委保存,其他所形成的材料由基层党组织建立新发展党员档案留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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