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干瘾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4个相关介绍干瘾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廖永忠“僭用龙凤”,是否是“欲加之罪”
廖永忠(1323一1375)年,巢县人(今安微巢湖)。明朝开国将领,爵至德庆侯,后因逾制被明太祖朱元璋赐死,也是明初被朱元璋第一个诛杀的开国功臣。到明安宗时被追封为庆国公。
那么廖永忠被赐死究竟是明太祖“欲加之罪”还是廖永忠“咎由自取”呢?
这其中的因果关系至少与三件事有关:
1:小明王韩林儿之死。
2;宰相杨宪事件。
3:廖永忠“僭用龙凤”
先说小明王之死,小明王当时在滁洲,朱元璋派廖永忠将他迎回应天,行至瓜步时船翻而死,朱元璋因此归罪廖永忠。这翻船事件是突发事件还是另有隐情呢?就算是突发事件小明王身边也应该有高手护驾吧?船翻了总还不至于送命,如果是廖永忠为了讨得朱元璋的欢心,想用搬掉那个包袱,好用来邀功,私自制造了翻船事件来灭了小明王(那也太狠了点吧?),那朱元璋也只能是暗自高兴。别说邀功,一句“窥探朕意”的罪名廖永忠就摘不掉了。如果廖永忠所为是朱元璋暗示的,那黑锅也算是背定了。你看,到大封功臣的那天,朱元璋对诸将是怎么说的:“廖永忠在鄱阳湖作战时,忘我抗敌,可谓奇男子。但却派与他要好的儒生窥探朕意,所以封爵时只能封候不封为公。”就从这几句话上看,朱元璋还是把自己和这件事撇的干干净净。
再说第二件事,当丞相杨宪以“排陷大臣,放肆为奸”的罪名被诛杀时,廖永忠因为与他关系密切走的太近,受到牵连,但朱元璋还是念在他的功劳上,赦免了他。没治他的罪,够义气吧。
那么最后廖永忠招来杀身之祸的,“僭用龙凤,诸多不法行为”这条的罪名呢,可以说是他不明智之举招来的,如果他管住了自己沟壑难填的享乐之欲。不作死就不会死。如果说前两件事是不可避免的,那还情有可原,那这第三件事就说不过去了,你在家具上涂些龙凤干什么?那等于是挑战皇家权威啊,吃饱了撑的,他不死谁死?所以说廖永忠的被赐死是自己的贪欲害的,咎由自取。
廖永忠,是“小明王被弑疑案”中的一个重要人物。
廖永忠,是安徽巢州(现在的巢湖市)人,他和其兄廖永安都是朱元璋水军中的灵魂人物。
廖永安在征讨张士诚的时候阵亡,于是廖永忠就成为了水师统帅。朱元璋和陈友谅在鄱阳湖上作生死决战的时候,廖永忠立有殊功,朱元璋高兴不已,称赞他:
“忘躯拒敌,可谓奇男子”。
“忘躯拒敌,可谓奇男子”。
亲笔写下“功超群将,智迈雄师”八个大字,制成匾额,挂在廖永忠宅第大门上,以示嘉奖。明朝建国之后,廖永忠封侯。可是这个“奇男子”和朱元璋的众多勋臣一样,仍然没有逃脱无法善终的宿命。
关于廖永忠之死,《明史》记载:
廖永忠虽战功很大,但朱元璋对他私弑小明王很不满,故在大赏功臣时,对诸将说:“永忠战陈友谅时表现极为神勇,理应封公,但他却揣度我,想以小明王而邀功,所以他只能封侯而不能封公。”
后来朱元璋任杨宪为宰相,不久之后,又以“排陷大臣,放肆为奸”的罪名将其诛除,牵连多人被杀,廖永忠也有和杨宪同党的嫌疑,但以“功大得免”。
到了洪武八年3月,廖永忠最终因“僭用龙凤诸不法事,赐死”。廖永忠为什么会被赐死?
杨宪的被杀,本来就是权力斗争的产物,杨宪其人并无可杀之罪,廖永忠即使和他走得亲近一些,也是非常自然的,除非朱元璋希望手下文武大臣都如仇人一般。
廖永忠究竟有哪些不法之事?“僭用龙凤”,无非是指生活家居上不太谨慎,用了龙凤等本属帝王专享的图案等,但从常理来讲,朱明王朝的开国功臣虽多不文,其门下尚多宾客,不会连这点都不注意。
不会主动做事情,有时候想法挺多但是不敢去做,去做的话也偷偷摸摸,怎么克服这种心理
要提升自己的自信心。
生活中、工作中有很多机会要抓住,想做什么大胆去做,认真对待,只有你主动抓住机遇,才能迎来更好的发展,取得更高的成就。
千万不要畏首畏尾,畏缩不前,自信将是你勇往直前的原动力。在做一件事的时候不要总想着“我行不行”,而是想着如何把事情做好,如何把自己的优势发挥到极致。
每天鼓励自己,让自己充满自信,去抓住人生中每一个机遇。
感谢邀请。
其实问题的关键就是害怕主动啊,为什么害怕对你来说已经不重要了,因为你只是对想做甚至能做好的事情却不敢去做的矛盾纠缠着,感到很痛苦,所以只要行动就可以了啊!
当你遇到自己有想法,又想要去做的时候,就主动一次,你就看看,主动一次能怎么样!
不去做在这里懊恼、后悔有用吗?
没做过却在担心“结果不如愿会怎么样?”
你为什么不想“不主动的话错过了怎么办!”
总是在做之前把结果失败的各种后果想个八百遍,然后放弃行动,你就不会被预想中成功的结果了激励一次吗?
总是消极地预测结果,消极得否定自己的想法甚至消极地看待自己努力,然后一次次的放弃行动,你连想象成功的干瘾都不愿意过,只是沉迷在想象中失败的痛苦里。
然后,跟自己说我怎么这么无能,这么懦弱,连主动争取的能力都没有!
是这样吗,真的是这样吗?
不是的!你只是没有行动而已,不信你就行动一次试试!你不是无能,不是懦弱,你有想法,有实现想法的能力,你只是被过去消极的经验束缚了。
行动一次试试,就算如自己预想的没有成功,也真是的体验了一次,比想象中的更真实。
一种很小像猪的动物
狗獾(学名:Meles meles),是是鼬科、狗獾属的动物。狗獾在鼬科中体形较大,肥壮,颈部粗短,四肢短健,尾短,体背褐色与白色或乳黄色混杂,四肢内侧黑棕色或淡棕色。
狗獾一般在春、秋两季活动,性情凶猛,冬眠,挖洞而居,杂食性,每年繁殖一次,每胎2-5仔,栖息环境比较广泛,如森林、灌丛、田野、湖泊等各种生境,分布于亚欧大陆大多数地区。
海底新物种小猪乌贼。
E/V鹦鹉"号考察队的工作人员在太平洋的海域中发现了一个新物种,就是"小猪乌贼"。它的长相很像是一个可爱圆润的小猪,有着大大的眼睛和圆嘟嘟的身体。这是一种小型的乌贼,体长只有10厘米,但是外形十分的可爱。触须位于头顶,而且身体几乎是透明的颜色,就好像是一个充饱了气的小圆球。尾部还有一个卷曲的小尾巴,前面有一个形似猪鼻孔的色素沉淀,所以被命名为"小猪乌贼"。
这样的小猪乌贼是在太平洋夏威夷岛往南一千六百公里巴尔米环礁的海底1385米处被发现的,它的游速十分缓慢。这样的深度让研究人员感到吃惊,毕竟大部分的乌贼其实都生存在海底200米的深度,很少能够有在如此深的海底发现这样的乌贼身影。
这个可爱的物种被发现以后,很多科学家们都说自己被这样可爱的小生物萌到了,同时也让不少网友感到心痒痒,希望自己能够拥有这样的小猪乌贼作为宠物。但是目前这样的心愿还是无法实现的,我们也可以饲养普通的乌贼过过干瘾。
小香猪一般指巴马香猪,又名"迷你猪",民间美其名曰"七里香""十里香"。它原产于少数民族山区。古时虽有饲养但数量极少,仅做"贡品"专供皇亲贵族享用,不许百姓食之,从而限制了香猪的发展。解放后,濒临灭绝。直到八十年代末,全国畜禽资源调查时方被发现,当时仅存几十头
如何惩治在女生宿舍偷内衣的变态
谢邀,我曾不止一次的提过自己被偷内衣的经历,所以这个问题我来回答是很有发言权的。在我印象中的高中和大学时代,有太多的女生曾深受其害,虽然肇事者屡屡被抓,但这种事情却一直没有得到杜绝,我倒觉得这是一种心里的障碍问题,光靠一般的惩治方法是无法解决根本问题的。关键是要“攻心”。
我们了解到,中国的法律对于偷盗者的惩罚力度,是根据情节严重程度和所偷财务的价值来决定的。对于一般的偷内衣贼,即使报案被抓也只是先被拘留,至于会不会判刑还要看行窃的数量。而那有些被拘留过的窃贼被放出来后,往往不能痛改前非,还会铤而走险再次作案,甚至会报复式的愈加疯狂。
所以要彻底解决这个问题,就要从我们女孩自身的意识上入手,不给这些变态偷盗者有可乘之机,不要随随便便的把自己的贴身衣物晾晒在人人可够得着的地方,我相信那些经常被偷内衣的女孩,多半都是把洗后的内衣放在了开阔的空场,或是公共晾衣架等地方。这就给了那些本来心里就有问题的男人一种心里上的刺激和暗示,他们也许会觉得你是个行事很大大咧咧,思想很开放的女孩,偷衣贼往往专挑这样的情况下偷,这在犯罪心理学上被称为暗示性引导犯罪。
所谓有诱惑就有犯罪,如果每个女孩都能树立牢固的安全意识,试问那些犯罪分子还怎么会有作案的机会呢?而惩治这些变态最好的方法,就是让他们完全没有作案的机会,让他们的内心受到猛烈打击,才会真正触碰到其痛处。不过话又说回来,一旦发现自己的衣物被盗,第一时间还是要报警的,因为只有这样才能避免这种事情再次发生。
而我在此也奉劝那些存在同样心里问题的男性,如果发觉自己有了这样不良的癖好时,赶快就医去看心理医生,不要到了自己的行为难以受控制时而走向犯罪的道路。所谓法网恢恢疏而不漏,任何人犯了罪都别抱侥幸心理,莫伸手,伸手必被抓。
谢谢大家耐心看完,以上就是我对此问题的观点,欢迎大家多多批评指正谢谢!
内衣被偷窃的事情经常发生的,很多人都遇到过这样的事情,谁能保证自己的内衣不被别人偷去呢,我就遇到过一次被偷的事情,自己的蕾丝内裤和半罩杯的胸罩被人偷去了,真的让我很气愤,但是无可奈何,就算知道了是谁又能怎么样呢?
偷内衣的男人或者女人
有一些变态狂喜欢偷内衣,有新闻报道某男子喜欢偷商场或者其他女性晾晒好的内衣,然后把妹子放置在自家的天花板的隔层里面,时间久了,偷的内衣数量增加天花板承受不住这个重量就会倒塌下来,最后落了一地的胸罩,至少需要几千个胸罩吧,这样的变态狂人是真的没有事情做了,还有这样癖好的人吗?
如果是女人拿走了,可能你们放在同一个位置了,然后她忙中出错拿走了,她拿走没我发现问题只能说她太粗心,如果她发现尺寸不对劲,自己是A罩杯怎么现在是C罩杯了,但是就算她放回原来的地方你还敢穿吗?所以最后的结论就是给她吧,内衣不贵,买的起,就当救济别人了。
怎么惩治他呢
如果你洗好的内裤胸罩然后放在外面晾晒就被男人莫名其妙地拿走了,你只能当做给他的礼物了,很多人想第二次再去放内衣惩治他,想的办法就是在内衣上放辣椒水,最好选择深颜色的内衣,不要纯白色就好,只要他敢使用就能让她哭泣,如果他收藏那就没有办法了。
如果用监控或者报警,就算知道是那个男生偷拿了你的内衣,你会张口问他,还我内衣,还是曝光攻击他呢?所以没有必要为了这样的小事情生气,没有必要,下次注意换一个地方就好了,除非让人盯上了,其他人不拿就拿你的。那就换个地方晾晒吧,有人为了发泄自己的气愤,还写了一些警示牌呢,这仅仅是表达愤怒和警告的方式,这样的做法还是可以的。
以上就是关于女生被人偷内衣的看法。最后欢迎大家补充自己的观点。
近年来,个别男性偷女性内衣裤的这个不良嗜好有不断上升的趋势,影响着很多女性的正常生活,也对打击这种较变态的社会治安问题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我们小区去年就出现过一个类似的案例,一个光棍中年男人总偷邻居女士内衣裤,后来被女邻居报警抓了,民警对他住处进行搜查后发现,他家里有五颜六色的女性内衣裤上千件,其中有一个衣柜里塞得满满的女性内衣裤,有的内衣裤被偷时可能还没晒干,堆放在衣柜里散发出一股难闻的霉味。民警对他进行严厉的批评教育,并行政拘留了三天后放回家,我经过跟他本人及其亲人的交流,才知道其偷女性内衣裤的心态是怎样的,主要是以下三点心态:
由于“恋物癖”患者在婴幼儿期受不良性刺激而产生的心理疾病,导致患者发病的时候是处于无法理性控制,通过偷窃异性穿戴和使用的服装、饰品,如女性的内衣、内裤、胸罩、头巾、丝袜以引起性兴奋。
偷窃女性内衣裤者在偷盗过程中,会出现一种极其恐惧、害怕被人发现的心理,但这种给会给他心理上带来无穷大的快感,就是这种快感给他带来继续偷窃女性内衣裤的动力。
女性内衣成为引起他们欲望的一个主要来源,因此他们频繁收集大量的女性内衣,促进其在自-慰时产生更刺激的性幻想,从而获得身体上的快感。
关于这种偷内衣的变态,其实也是分情况的,首先要看是男的还是女的,其次是抓到现行还是没有。
如果是男的,那可见此人的思想极度猥琐,如果抓到他,我建议不要留情面,抓到人多的地方大声的斥责他,一般人都会因为自尊心受挫而心有余悸,这样的话也许以后他就不会做这种事了,如果屡教不改,那就没救了,把他移交给警察叔叔好了,注意,一定不要滥用私刑,这样万一出了什么事,可就晚了,还是交给相关部门去处理。有的网友说把内衣全给那家伙穿上,好像也……
如果没有抓到,当然也就谈不上惩罚一说了,只能说以后长个记性,内衣等私密的衣物最好晾晒在室内。
如果是女生偷了内衣,宿舍里可能是同宿舍的或者周围宿舍的,我觉得发现之后,当场质问并没有什么不合适的,可以质问她为什么要拿自己的内衣。如果没有发现是谁拿的,可以故意宣扬,给那人制造心理压力,贴个通告说自己已经知道了,给她个机会让她自己承认,也许她并不会真的承认,但是肯定还是给她造成了一定的心里压力,这样她过得也不如意
如果发现内衣又被放回了,也不要再用了,还是趁早丢掉吧,谁知道它消失的时候经历了什么。
这种行为在心理学上应该就是“恋物癖”……
恋物癖是性偏好障碍的一种。在强烈的性欲望与性兴奋的驱使下,反复收集异性使用的物品,所恋物品均为直接与异性身体接触的东西,如乳罩、内裤等。通常开始于青少年性成熟期。这种行为一般多发生于男性身上,他们偷了女性的内衣裤来干嘛呢?哈哈……啊……
恋物癖属于心理疾病,是需要心理治疗的,患恋物癖不仅影响自身心理健康,还会诱发其他犯罪,比如正在偷女性内衣裤时被发现,人多还好,可能会吓跑或抓住偷盗者,如果只有一个女生发现,有可能诱使偷盗者实施强奸等犯罪行为。
那么如何惩罚这种行为呢?最好是群防群治或借助保安力量,震慑或将其抓获,扭送派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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