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主客一体行政法重点法条大数据

2020法考行政法主客重点法条大数据01【考点】行政法的基本原则
合法行政原则:按照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的规定,合法行政原则要求:行政机关实施行政管理,应当依照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进行;没有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行政机关不得作出影响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或者增加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义务的决定。
合理行政原则:按照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的规定,合理行政原则要求:行政机关实施行政管理,应当遵循公平、公正的原则。要平等对待行政管理相对人,不偏私、不歧视。行使自由裁量权应当符合法律目的,排除不相关因素的干扰;所采取的措施和手段应当必要、适当;行政机关实施行政管理可以采用多种方式实现行政目的的,应当避免采用损害当事人权益的方式。
程序正当原则:按照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的规定,程序正当原则的要求包括:行政机关实施行政管理,除涉及国家秘密和依法受到保护的商业秘密、个人隐私外,应当公开;行政活动均应注意听取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意见;行政活动要严格遵循法定程序,依法保障行政相对人和利害关系人的程序权利;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履行职责,若与行政相对人存在利害关系时应当回避。
权责统一原则:按照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的规定,权责一致原则要求:行政机关依法履行经济、社会和文化事务管理职责,要由法律、法规赋予其相应的执法手段,即保障行政效能。依法做到执法有保障、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违法受追究、侵权须赔偿,行政机关违法或者不当行使职权,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实现权力和责任的统一,即行政责任。
高效便民原则:按照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的规定,高效便民原则要求:行政机关实施行政管理,应当遵守法定时限,积极履行法定职责,提高办事效率;行政机关应提供优质服务,方便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办事。
诚实信用原则:按照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的规定,诚实守信原则要求:行政机关公布的信息应当全面、准确、真实;行政机关应当保护相对人的信赖利益,禁止反复无常,非因法定事由并经法定程序,行政机关不得撤销、变更已经生效的行政决定;因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或者其他法定事由需要撤回或者变更行政决定的,应该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进行,并对行政管理相对人因此而受到的财产损失依法予以补偿。
2020法考行政法主客重点法条大数据02【考点】行政征收征用及其补偿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2条: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征收国有土地上单位、个人的房屋,应当对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以下称被征收人)给予公平补偿。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4条:市、县级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的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市、县级人民政府确定的房屋征收部门(以下称房屋征收部门)组织实施本行政区域的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市、县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和本级人民政府规定的职责分工,互相配合,保障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的顺利进行。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4条:被征收人对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的房屋征收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26条: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在征收补偿方案确定的签约期限内达不成补偿协议,或者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不明确的,由房屋征收部门报请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按照征收补偿方案作出补偿决定,并在房屋征收范围内予以公告。被征收人对补偿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土地管理法》第46条:国家征收土地的,依照法定程序批准后,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予以公告并组织实施。被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当在公告规定期限内,持土地权属证书到当地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征地补偿登记。
《宪法》第13条第3款: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对公民的私有财产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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